各部室、直属企业:
公司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期至2012年12月31日届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、《中国工会章程》、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征求公司党委、上级工会等有关方面意见,公司需要召开工会会员代表进行换届选举工作,现将公司推选会员代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会会员代表的名额分配比例 工会会员代表的名额按各部室、各直属企业职工人数(会员人数)的25%分配。
二、工会会员代表应具备的条件
(一)公司职工(工会会员);
(二)政治立场坚定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工作勤奋,关心热爱工会工作;
(三)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,有较高的参政议事能力,积极为公司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;
(四)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团结同志,能够反映广大会员的意见和要求,在会员中享有较高威信;
三、工会会员代表的推选办法
(一)、工会会员代表,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。参加选举的会员人数应超过本部门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,方可进行选举。会员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的20%,候选人获得所在部门全体会员半数以上选票时,当选为工会会员代表。
(二)、请各部门经理、各直属企业负责人牵头组织工会会员代表的推选工作,并由各部门、各直属企业的工会小组长于2012年12月25日(周二)下午下班前上报推选结果。
联系人:王宇阳 联系电话: 2270559
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
2012年1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