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(试行)的通知》(闽建建〔2011〕9号)、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》(闽建建〔2011〕10号)等有关规定,经南平市建设主管部门考评、推荐,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委员会评审,在项目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,“武夷山市兴田镇兴田集中重建工程”、“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、武夷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(一期工程)”建筑工地获2011年度“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”称号提名。
(南平分公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