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读2014新公司法

发布时间:2014/6/9 16:08:17  来源:  点击次数:20118

 

解读2014新公司法

 

 

     201431日起新《公司法》即将施行,本次对《公司法》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:

    一、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;

除对国家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规定的以外,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、出资方式、出资期限等,只需记载于公司章程即可,不再要求公司股东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(投资公司五年内),同时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。

    二、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;

除《证券法》、《商业银行法》《保险法》等法律对商业银业、证券公司、保险公司等公司的以外,有限责任公司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有3万元、10万元、500万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,不再要求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,也就是说1元钱就可以开一家有限责任公司。

    三、简化了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。

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、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,设立公司去工商局登记时,也不再需要提交会计师的验资报告。